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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南京市公安局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類政府信息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咨詢處理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咨詢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就政府信息公開提出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政府支出和收費、其他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并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市政府網站全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和南京公安網站(網址:www.njga.gov.cn)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系: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25-84420750。
一、概述
根據《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2008 年 4 月 1日起我局開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此,專門配備了2名全職工作人員、31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在本市各級公安辦事窗口和派出所開辟了175個公共查閱點。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年度總體工作概況是:
1、工作機制。我局參照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的組織形式,結合公安工作實際,成立市局一把手領導總負責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公開辦”),由市局辦公室牽頭,會同政治部組教處、監察室、指揮中心、警務督察處、信息通訊處、法制處、信訪處等八個部門組成,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管理工作。
2、制度建設和執行工作。貫徹落實2008年度制定的《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試行)》,明確要求各單位在公文產生過程中即確定公開屬性,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部門日常工作流程中,保證了每一件公文都經過保密審查和公開屬性審核。根據《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及實際工作情況,修訂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發布在南京公安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時更新新增信息,繼續就本機關的重大決定草案公開情況,向市政府政務公開辦進行備案。
3.基礎性工作。一是做好南京公安日常信息發布和更新工作。做好南京公安門戶網站發布公安要聞、石城警訊、治安播報、警方提醒等重要信息的全年發布工作。二是嚴格規范使用南京市政府互聯網站工作平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系統,所有申請答復均進入系統。三是認真開展宣傳和培訓工作。加強《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五項制度(試行)的推進力度,下發文件,組織市局相關單位及分(縣)局全體工作人員,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操作規程、應訴注意事項等,進行學習和落實。
二、公文類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我局在2009年度共計產生公文類政府信息27798條,其中主動公開的公文類信息有68條,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類信息11087條,涉及國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開的公文類信息15388條,依申請公開的公文類信息1255條。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到2009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6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68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68條(占總數的8.9%),其中,法律9條,行政法規5條,地方性法規4條,國務院部門規章14條,省政府規章2條,市政府規章4條,本單位規范性文件30條。屬于本部門業務類信息112條(占總數的14.7%)。屬于本部門行政行為事項信息313條(占總數的41.8%),其中,行政許可35條,行政處罰223條,行政征收3條,行政強制28條,其他行政行為24條。其他公安政府信息267條(占總數的35.1%),其中,公示公告信息140條,治安情況發布信息98條,人員招募信息3條,警方提示信息7條,便民服務信息7條,其他信息127條。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7件,均通過我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提交申請。
在已經答復的7件申請中:
“同意公開”4件,占總數的57.1%,主要涉及政府采購、停車場審批、消防驗收規定等信息。
在已經答復的7件申請中,被否決公開2件,占已答復總數的28.5%,是因為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個人隱私,因此不予公開。
以“非本部門掌握”為由否決公開的1件,占被否決公開總數的16.7%,是因為申請的信息不屬于我局職責范圍。
其它要說明的問題:申請人中,本地公民6件,占85.7%;外地公民1件,占14.2%。
五、收費與減免情況
2009年度的依申請公開申請人均要求通過網上回復或電子郵件回復,因此尚未出現該項目收費情況。此外,我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產生的費用納入全年工作經費預算,減免申請人在申請公開中產生的紙張、打印、光盤刻錄費用。
六、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我局2009年度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件。
我局從構建“和諧社會”、“執法為民”的角度出發,與每一位申請信息公開的群眾保持良好的溝通,在法律許可范圍內,想方設法幫助群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復議、訴訟和申訴。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局下設38個業務處室局,管轄12個城郊區分局、8個專業分局、2個縣局,共185個派出所,產生政府信息數量巨大,窗口單位眾多。因此,如何做好眾多窗口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成為我局當前要解決的難題。
改進措施:
2010年,我局在前兩年的基礎上,重點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會。向全局推進落實《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試行)》。二是增加人員配備。目前我局配備2名全職人員從事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日常工作量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信息公開的高效性和及時性。2010年我局將再增加1名全職人員,確保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三是統一信息流轉渠道,充分利用我局的行政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做到日常工作中產生的所有信息必須經過該平臺才能流轉,確保政府信息審核有保障,數量不遺漏。四是改進窗口信息查閱平臺。針對窗口眾多的特點,結合我局實際,進一步擴展原有的電子觸摸屏內容,將觸摸屏的目錄與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相對接,定期更新信息,方便群眾查閱信息。
八、其他工作情況
1、相關制度推進情況。我局制定下發了《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試行)》、《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試行)》。2009年,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落實,加大學習培訓力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部門日常工作流程中。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全局上下提高了認識,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本部門行政目標管理,確保在日常工作產生的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確保非涉密性政府信息通過合法途徑公開。
2、工作創新情況。為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工作,2009年9月,我局結合實際,通過技術手段,對發文流程作了技術調整。在我局行政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的市局發文單及處級發文單上增加了“政府信息公開”欄,該欄有“公開類別”和“不公開事由”兩項內容,屬于“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直接在公開類別中選擇,屬于“不公開”的信息,在“不公開事由”選項中勾選理由,各單位發文時必填此欄,否則無法執行發文程序。通過對我局行政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的技術調整,規范了各單位發文流程,確保了每篇政府信息得到嚴格審核。
3、其他公開情況。2007年,我局梳理出公安行政執法依據102部,確定了全部公安行政行為306項,其中:公安行政許可為35項,公安行政處罰224項,公安行政強制26項,公安行政征收2項,其他公安具體行政行為20項,其中代受理事項1項。所有流程均已通過互聯網進行了公開,做到了公安行政程序的公開和透明。2009年,我局在公開流程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在互聯網上公開行政許可辦理進程信息,群眾通過輸入身份證號即可查看辦事進程信息。辦事進程的查詢與公開是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一個重要補充,2010年,我局將不斷完善公開的形式、內容、種類,力爭達到全方位公開。
九、說明與附表
(1)其他說明:無
(2)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760 |
其中: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760 |
新增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68 |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 條 | 7 |
申請總數 | 條 | 7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7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7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4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2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數 | 條 | 0 |
(2)“非本部門掌握”數 | 條 | 1 |
(3)“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4)“免予公開范圍1”數 | 條 | 0 |
(5)“免予公開范圍2”數 | 條 | 0 |
(6)“免予公開范圍3”數 | 條 | 0 |
(7)“免予公開范圍4”數 | 條 | 0 |
(8)“免予公開范圍5”數 | 條 | 0 |
(9)“免予公開范圍6”數 | 條 | 0 |
(10)其它原因 | 條 | 0 |
附表三 咨詢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信息數 | 條 | 133 |
網上咨詢數 | 人次 | 1200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70萬 |
咨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200萬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470180 |
附表四 申訴情況統計表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其中:對本部門首次處理不滿意的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0 |
2.郵寄費 | 元 | 0 |
3.遞送費 | 元 | 0 |
4.復制費(紙張) | 元 | 0 |
5.復制費(光盤) | 元 | 0 |
6.復制費(軟盤) | 元 | 0 |
7.其它收費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專職人員總數 | 人 | 33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人 | 2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1 |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5 |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 | 萬元 | 3 |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 萬元 | 0 |
1、“免予公開范圍1”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于國家秘密之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復數量。
2、“免予公開范圍2”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復數量。
3、“免予公開范圍3”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因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復數量。
4、“免予公開范圍4”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于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復數量。
5、“免予公開范圍5”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于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復數量。
6、“免予公開范圍6”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于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復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