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的精神,為了更好地向社會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南京市公安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南京市公安局門戶網站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南京市公安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南京市公安局門戶網站的“警務公開”欄目查閱《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形式。本機關網址:http://www.591sppf.com。
本機關還將通過官方微博客、官方微信公眾號、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渠道公開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根據《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應當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外,需要本機關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本機關將不予提供。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辦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區洪公祠1號,郵編:21000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參照國家規定調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3:00—6:00(夏季工作時間,參照市政府規定調整)。
聯系電話:025—84420750,傳真號碼:025—84428338,電子郵箱:njgagkb@163.com(該郵箱專門用于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業務咨詢、答復。如有相關線索舉報、報警求助等事項,請直接撥打110或者通過網站“警民互動“欄目的”來信辦理”聯系)
(二)其他受理機構
涉及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公安分局的工作業務,需要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通過網絡渠道或郵寄方式分別向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公安分局提出申請。
單位名稱 | 通信地址 | 郵編 |
市公安局 | 秦淮區洪公祠1號 | 210005 |
???交通管理局 | 建鄴區廬山路58號 | 210019 |
??江北新區分局 | 江北新區麗島路9號 | 210031 |
玄武分局 | 玄武區紅山路196號 | 210028 |
秦淮分局 | 秦淮區太平巷18號 | 210002 |
建鄴分局 | 建鄴區雨潤大街99號2棟 | 210041 |
鼓樓分局 | 鼓樓區定淮門大街1號 | 210036 |
棲霞分局 | 棲霞區堯化門街141號 | 210046 |
雨花臺分局 | 雨花臺區花神大道5號 | 210012 |
浦口分局 | 浦口區黃山嶺路19號 | 211899 |
江寧分局 | 江寧區天印大道2020號 | 211100 |
六合分局 | 六合區雄州東路282號 | 211599 |
經濟分局 | 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大道123號 | 210038 |
溧水分局 | 溧水區天生橋大道268號 | 211200 |
高淳分局 | 高淳區鎮興路150號 | 211300 |
水上分局 | 鼓樓區錦江路66號 | 210036 |
公交分局 | 鼓樓區清涼門大街76號 | 210036 |
地鐵分局 | 雨花臺區小行路158號 | 210012 |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表》可以在中國南京網站(網址:http://www.nanjing.gov.cn)上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便于查詢的特征性描述。
2、申請方式
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描述,由本機關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正面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登錄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向南京市公安局提交申請。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電子郵箱渠道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和電子郵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將在收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合理期限內作出補正。
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本機關將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監督電話:025—84420111。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南京市公安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