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秣陵交警中隊接到一起報警,稱在正方中路豐年路某小區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碰撞交通事故。
民警接警后立刻前往事故地,只見正方中路豐年路附近,一輛紅色小轎車被一輛黑色小轎車撞上右側車頭位置,翼子板凹陷及右側車門處劃傷,黑色小轎車左側車頭及大燈附近凹陷。民警調取紅色小轎車行車記錄儀,顯示當時黑色小轎車從某小區外部路段一路橫跨4股車道連續變道至紅色小轎車所在車道,且并未進行讓行,導致撞上了正常行駛的紅色小轎車。民經認定,黑色小轎車連續變道且疏于觀察的行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故黑色小轎車駕駛員李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近日,在橫溪轄區桃盛大街菜場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橫溪交警中隊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經了解,周某駕駛小轎車停在馬路邊,準備下車去菜場買菜,因未仔細觀察車輛周圍動態,直接打開車門的瞬間,導致正常騎行經過的電動自行車劉某避讓不及,直接被車門撞翻在地,所幸劉某佩戴了安全頭盔,只是輕微劃傷。經認定,小轎車駕駛員周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