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湯山街道龍尚路某路口,方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左轉未遵守交通信號燈通行,與正常直行的劉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湯山中隊民警現場了解到,電動車駕駛人方某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在事故發生時起到了關鍵的保護作用,方某僅受輕微傷。經了解,方某著急回家,于是闖了紅燈。交警認定二輪電動車駕駛人方某闖紅燈通行,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劉某無責任。
日前,江寧開發區交警中隊接到報警,稱天元西路通淮街路口發生一起小轎車與電動自行車碰撞事故。據了解,李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天元西路由東向西直行經過天元西路通淮街路口時,正好趕上直行信號燈紅燈。王某一時心急,闖紅燈強行通過。不料,此時路口左轉彎等待區正停著兩輛客車。就在李某從客車車頭駛過時,恰巧,王某駕駛小轎車沿通淮街由南向北直行經過。由于客車遮擋了雙方的視線,王某剛駛入路口,李某就突然從右側客車頭前沖出,來了個“鬼探頭”。雙方避讓不及,電動自行車一頭撞上了小轎車。經認定,李某闖紅燈,負該起事故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