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就《關于合法穩定住所落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4月22日至5月6日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征集期間,通過郵件、電話等方式,收到相關意見建議3條,主要涉及以下兩類情況:
1.建議擴大“合法穩定住所”范圍,包括商業、辦公、工業、科研等非住宅用途的房屋。
2.建議擴大“合法穩定住所材料”范圍,包括購房合同。
根據《公安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公通字〔2014〕41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有關戶籍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經與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溝通研究,上述意見未被采用。下一步,市公安局將按照相關規定做好戶籍新政的發布實施。
特此反饋。
南京市公安局
2024年5月11日
意見征集:關于《關于合法穩定住所落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